第二部 第八章 第八位总政治部主任 杨白冰(二)
六、出任总政治部主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白冰同志恢复工作。1979年4月,任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82年10月,任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他衷心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积极推动分管工作领域的拨乱反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1985年6月,杨白冰同志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他与军区党委一班人团结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保证军区官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百万大裁军的战略决策和军委领导的指示,周密组织完成军区部队精简整编;下大力组织开展整党工作,为部队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做了大量工作;结合精简整编对领导班子进行大规模调整,狠抓干部文化教育,有效提高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组织进行基层政治教育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方法;
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扎实推进军地两用人才一体化教育训练,有力促进了部队全面建设。
1987年11月,杨白冰同志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1988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1989年11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秘书长兼总政治部主任。在党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面对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为加强军队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组织修改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分别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军委通过颁布后,指导部队深入细致做好实施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稿)》,探索形成军队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有效机制;组织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队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予以转发,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队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及主要任务;组织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充分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吸收部队政治工作新鲜经验,推动了军队政治工作基本法规与时俱进;组织召开全军政治工作座谈会,讨论形成《军队经常性思想工作要则》,促进了部队经常性思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在全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加强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贯彻德才兼备、五湖四海的方针,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坚持不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组织召开全军文艺创作座谈会,举办全军业余文艺会演,推出了电影《大决战》、歌剧《党的女儿》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广泛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重视做好政法、纪检、联络等工作,加强政治机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总政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他长期担任军队政治工作领导,为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担任中央军委秘书长期间,他坚决执行中央军委领导决策指示,协助处理军委日常工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付出了大量心血和努力。
杨白冰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三届五中全会增补),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代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特邀代表。1988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2013年1月15日16时55分杨白冰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