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政治部主任38
[ 2024-11-1 10:01:00 | By: 天山学人szr ]
 
第一部 第九章 第九位总政治部主任 任弼时(一)
    
1937年10月16日任弼时任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他是人民军队第九位总政治部主任。
一、勤奋学子,投身革命
1904年4月30日任弼时出生于湖南省湘阴县塾塘乡唐家桥(今属汨罗市)的一个乡村教师家庭。原名任培国,号二南。父亲任裕道,母亲朱宜。大妹任培月、二妹任培星、三妹任培辰。
1909年,任弼时随父亲任裕道寄宿读湖南省公立作民小学堂。
1911年,任弼时正式进入湖南省公立作民小学堂读书。
1914年,任弼时随父亲到塾塘乡任氏序贤初等小学住读。任弼时在此年的作文《民生在勤》、《自立》中分别写道:“用本国之货以挽回利权,则民生何至日艰矣!”“世界之人皆以自立为要,吾国四万万同胞欲保国家非自立不可”等。
1915年夏,任弼时于序贤初等小学毕业,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高等科。
1916年10月,任弼时加入一师附小组织的学艺会谈话(即“演说辩论”)部。
1916年11月,任弼时参加湖南省长沙教育会举行的追悼蔡松坡(蔡锷)大会。会后作文《追悼蔡公松坡感言》,慨叹:“吾人可不急起直追,继公之志乎!”
1916年12月任弼时参加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高小部及国民部联合会操。后作文《说体操之利益》道:“国何以强,强于民;民何以强,强于身;而身何以强,体操锻炼而强之也。”而国民教育“于德育、智育之外,并重体育”,以“养成其协同尚武之精神,坚忍耐劳之习惯,活泼强健之身体。欲以救人民之文弱,国家之衰微也”。
1917年,任弼时继续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附属小学高等科学习。
1918年秋,任弼时高小毕业,考入长沙私立明德中学十七班就读。
1918年11月任弼时参加湖南各界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提灯会。会后作文《提灯会纪事》道:“退而思之,我国之庆祝,止负协约之名而无协约之实,亦可愧也。自后我国可不力自振刷乎!”。
1919年春,任弼时转入湖南第一联合县立中学(即长郡联立中学)第二十五班就读。积极投身“五四”运动,开始接受革命思想。运动中受长郡中学学生爱国会的聘请,课余担任“贫民半日学校”二、四、七班的音乐课教员。
1920年8月,任弼时参加毛泽东等筹建的俄罗斯研究会,并由该会推荐首批赴上海入“外国语学社”作留俄学习准备。在上海“外国语学社”,任弼时加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
二、苏俄深造
              
    
1921年春,任弼时与刘少奇等一同赴苏俄。他们通过赤白军交战的火线,历经种种艰辛到达莫斯科。1921年8月3日,任弼时进入培养革命干部的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简称“东方大学”或“东大”)中国班学习。改名为弼时,俄文名为布林斯基。 1922年1月21日-2月2日,任弼时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此时,苏俄局势艰难。粮食短缺,开始他一天只能领到200克黑面包,他忍饥刻苦地学习了马列主义理论。
1922年12月7日,中国共产党旅莫支部会议通过任弼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22年底任弼时接替瞿秋白担任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国班西方革命运动史课堂俄语翻译。1923年4月,任弼时出席中共旅莫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大会报告了青年团与共产党的关系、中国政治经济状况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等情况;批准、批转了一批党员,并强调了今后学习训练的要求等。1923年5月,任弼时出席中共旅莫支部临时大会,在讨论训练方案时提议:研究内容增添少年运动一项;党支部负责青年团工作的执行委员应加入团支部执行委员会。1923年6月30日,任弼时主持召开中共旅莫支部六月常会。1924年1月25日,任弼时参加为列宁守灵等葬礼活动。1924年7月,任弼时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正式代表之一,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

三、从事地下工作
1924年7月23日任弼时奉命启程回国工作。1924年8月任弼时受中共党组织指派,到上海大学教授俄语。1924年9月,任弼时开始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局会议,担任江浙皖区委委员,并被聘为编辑,负责编辑《中国青年》及为《团刊》、《平民之友》等刊物供稿。
1924年10月9日,遵照中国共青团中央局决定,任弼时担任团中央俄文翻译。开始在《中国青年》、《新青年》、《团刊》以及《中国工人》等杂志撰文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介绍十月革命和青年团情况等。这一年任弼时发表的主要文章有《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什么?》、《Hand’s Off China》(不许侵犯中国)以及译文《中国的战争》(列宁著)等。
1925年1月26-30日,任弼时代表旅莫斯科的团组织在上海出席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并加入了教育训练及经济斗争两委员会。大会通过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弼时当选为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在三届一次执委会上,任弼时被选为团中央局常委,任团组织部主任。
1925年5月6日,任弼时任团中央代理总书记。指导青年团积极参加“五卅”运动。
1925年7月21日,任弼时任共青团中央局总书记兼组织部主任。此后,他多次以团中央书记和组织部主任的名义签发通告,领导全国共青团在斗争中大力发展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925年10月,任弼时出席中共四届二次扩大执委会议,任军事运动委员会成员。主持在北京召开的共青团第三届中央执委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青年团各项工作决议案,指导青年工农和学生群众,去参加各种运动。1925年任弼时发表的主要文章有《列宁与青年》(《新青年》第一号)、《怎样布尔什维克化》《上海五卅惨杀及中国青年的责任》(《中国青年》第八十一期)等等。
1926年,任弼时领导青年开展反帝反军阀以及策应北伐的罢工、罢课等斗争。一年间,他除签发一系列共青团通告外,发表的主要文章有《联合战线问题》(《中学校刊》第二期)、《自五卅惨杀到北京惨杀》(《中国青年》第一一八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过去的一年》(《中国青年》第一二一期)、《十月革命与中国解放运动》(《中国青年》第一三九期)等等。
1926年2月21-24日,任弼时出席中共中央北京特别会议。
1926年3月,任弼时与陈琮英在上海结婚。 

1926年7月19日-22日,任弼时主持召开共青团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讨论进一步明确共青团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怎样使团组织青年化群众化等问题,并首次作出开展儿童运动决议案。
1926年10月下旬,任弼时携夫人陈琮英启程赴莫斯科。1926年11月12日-12月12日任弼时在莫斯科出席青年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六次扩大会议。
1927年春,任弼时和夫人陈琮英由莫斯科返抵上海。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任弼时出席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
1927年5月10日-16日,任弼时在武汉主持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并继续当选为团中央总书记。
1927年7月3日,任弼时出席中共中央在武昌召开的扩大会议。会上,任弼时再次要求宣读6月底共青团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政治意见书”。反对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
1927年8月7日,任弼时出席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当选为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
1927年8月12日,任弼时主持在武汉召开的共青团中央委员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
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特派任弼时为全权代表,赴湖南考察省委领导暴动的情况。
1927年11月初,任弼时参加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任弼时为政治纪律委员会书记。后又兼党报委员会委员。
1928年3月,任弼时调中共临时中央机关工作。
1928年4月──9月初,按照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期间与李维汉、罗登贤在上海主持中央(留守)日常工作。
1928年7月,任弼时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
1928年9月19日-28日,任弼时受中共中央委派赴安徽省巡视党的工作,解决中共芜湖市委反对安徽省临委的风潮问题
1928年10月15日,在安徽省南陵县被捕,后押送到安庆安徽省法院,被押羁于饮马塘第一监狱。
1928年底,经组织营救出狱,回上海休养。
1928年,撰写、起草的主要文章、文件分别有:《对于暴动问题的意见》(《无产青年》1928年第四期)、《青年团的过去与现在》(1928年5月撰写,原名为《三年来中国共青团团务概况》;12月改名后油印出版。)、《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1928年5月为中央起草的《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城市农村工作指南》(1928年7月为中央起草的文件)等。
1929年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8月13日,代理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主持省委常委工作。
1929年11月17日,在上海被捕,关押于工部局提篮桥监狱。
1929年12月25日,经组织营救出狱后,留中共中央机关工作。
1930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调整,设立组织局,任弼时为组织局的成员,参加“争取自由大同盟”党团会议,指导工作。月中,巡视武汉。
1930年4月14日,任弼时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1930年8月7日,任弼时出席中共长江局会议,担任中共湖北省委和中共长江局合并后的总行动委员会委员,负责宣传工作。
1930年9月4日,任弼时任中共武汉市委书记。
1930年10月,任弼时任苏区中央局委员和苏区军委委员。21日,回长江局工作。
1930年12月,任弼时随中共长江局回沪。
1931年1月7日,任弼时出席中共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四、安徽被捕,坚贞不屈,机智应对。
1928年3月,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书记尹宽推行“左”倾盲动主义路线,使各县党组织程度不同地遭到破坏,大批党的优秀干部被捕和牺牲。9月,中央委派任弼时以特派员的身份巡视安徽。 任弼时首先到达芜湖,在省临委机关召开党的骨干分子会议,传达党的“六大”会议精神,批评“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听取省临委的工作汇报,妥善处理省临委内部纠纷。 
9月15日上午,任弼时和徐厚昌在汪正芳的陪同下,往城西北的香油寺参加当地团的会议。由于叛徒的告发,任弼时和徐厚昌被敌人拘捕。 
任弼时被捕后,被押解到国民党南陵县党部,敌人对他进行搜身,除了搜出些零星钞票外,别无所得。1928年10月16日,敌人提审任弼时,他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始终坚持说:“我是湖南人,叫胡少甫,到南陵是做生意的。少小就爱看《三国演义》,听说南陵有座小乔墓,便由人指点来香油寺游玩,也不知犯了什么法,把我抓来,真是莫名其妙。这叫我以后怎么向老板交代?”敌人又令法警拿来踩杠,欲施酷刑。他毫不畏惧,理直气壮地说:“你们踩死我,我也没有什么可供的。”
敌人对他施以种种酷刑,还是没有从他口中得到任何口供。敌人无可奈何,只得将他作为嫌疑犯递解到省城安庆关押。
不日,敌人把任弼时送上轮船,派兵押往安庆。在船上,许多旅客上前围观。任弼时忽地瞥见人群中有一个人很面熟,仔细一看,原来是他的同乡小商贩彭佑亭,此人常在江浙皖一带贩运丝绸。彭佑亭正欲张口招呼时,任弼时机警地向他使个眼色,示意他不要作声。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押送的士兵连声吆喝:“走开走开,赤脑壳,有啥子好看!”任弼时见机立即挣扎着站起来,大声说:“老总,莫乱讲,我不姓赤,我姓胡,叫胡少甫,是长沙陈岳云纸店的伙计……”他还巧妙地说出自己妻子陈琮英在上海的地址,暗示挤在前面的彭佑亭,将这些情况设法转告陈琮英。彭佑亭心领神会,便中途下船,转乘火车,赶赴上海,面告陈琮英,陈琮英迅速向党组织作了汇报。 
到安庆后,任弼时被关押在饮马塘监狱。7天后,敌人连番审问,施以种种酷刑,但任弼时一口咬定原来的供词。敌人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口供,只好将他和其他政治犯关押在“知”字号牢房。 
根据党的指示,任弼时隐蔽起自己的身份,但他并没放弃指导狱中斗争,暗中通过徐厚昌等少数党的骨干分子,成立党在狱中的秘密组织——生活委员会,以改善狱中待遇的名义,组织难友开展“反虐待”、“改善狱中生活”的合法斗争。 
任弼时在狱中的情况,由安徽的党组织报告了中共中央。中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营救。党在长沙请了进步律师来到安庆设法将任弼时案件从安庆警备司令部转到安徽省高等法院。1929年2月,安徽省高等法院派人到长沙,会同长沙公署核对口供,陈琮英以长沙陈岳云纸店老板身份(该店为陈的堂兄所开办),对口供一一作了对质。敌人挑不出丝毫毛病,只得以证据不足,宣布无罪。同年3月,陈琮英从长沙来到安庆,把任弼时接出监狱,并由安庆地下党组织安排,住在江边的一处小楼上。不久,任弼时接中央指示,出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湖北省委书记。他又风尘仆仆,踏上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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